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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岁岁花相似?

1999年04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自1988年中国开始引入这个概念后,10多年来的这一天就成为全国消费者快人心、出怨气的“节日”。每年似乎都是老一套,媒体曝光,电视台晚会,受害的消费者声泪俱下,义愤填膺。而每年的这一套后,并不见消费者受害的案例减少,反见假冒伪劣产品日益猖獗。
  人们不禁要问,3·15能不能来点新鲜的?怎不见国外的消费者在这一天闹得那么“凶”?中国的消费者什么时候能在3·15这天过一个平常的日子,没有那么多要诉的苦水?  

打假还怕得罪人?
  《中国经济时报》1999年3月19日
  署名“石飞”的作者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天上街,转转瞅瞅摆设在街道两旁的五花八门的“3·15”义务咨询宣传台。最热闹招人的要数技术监督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宣传站的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但所有摆在台上的假冒伪劣商品无一标明制假厂家、售假商家和查抄地点。作者建议应当标明,认为这样才能达到曝光的目的。而负责咨询的官员未加可否,一脸的不屑。 作者直言道:“怕得罪人?”负责咨询的官员一笑,算是默认。于是作者有点明白, 如此“怕得罪人”的曝光,不过是敷衍过场而已。这一趟街逛得好忧伤,这个“节” 过得好悲哀。 脑子里一直撑着个斗大的问号:怕得罪人的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理直气壮地给消费者撑腰吗?怕得罪人的官员能真心真意地打假吗?  

不少法规
  还带有计划经济色彩

  《中华工商时报》1999年3月10日
  这么多年来,年年3·15,年年事相同。其实,像压力锅伤人、啤酒瓶炸人、喝假酒死人、卡式炉烧人等极端案例在生活中并不常见,果真来什么“天天3·15”,恐怕谁也受不了。反倒是一些我们平时不以为意的小事,时刻伤害着我们。比如上照相馆拍张照片,底片被人拿走;坐的火车从头到尾没人打扫;订好的机型被临时换机;出门旅游被导游牵着鼻子;上电话局查一下明细账还要交钱等等。
  许多事情你都会觉得受了不公正的待遇,而许多事情似乎都讨不到公道,因为许多事情在人家那里有行业规定,这些规定又无一例外地维护人家的利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际上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强大,这个责任当然并不在于什么消协或《消法》本身。说来说去,我们的社会还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有的法律法规依然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成份。  

打假防伪要靠技术创新
  《经济日报》1999年3月14日
  过去我们曾经把假冒伪劣的猖獗及其打假难归咎于地方保护主义,随之各地都采取了严厉的行政手段进行整治。然而,假冒之风不仅未能从根本上刹住,在不少地区和领域还出现了愈演愈烈之势。
  为什么?除了打击力度不够等原因,防伪技术本身存在缺陷显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不少企业使用电码电话防伪技术,效果十分明显,然而这样一项切实可行、可靠的防伪技术目前尚未在全国普遍推开,许多企业和消费者甚至根本不了解早已实施3年的这种全国电码电话防伪系统。
  另外,作为该系统配套的专用电话号码等问题也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年年“3·15”,岁岁应不同。打假工作要获得实质性、突破性的进步,离不开高新技术的推动。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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