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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评价与金融监管

2000年12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汪丁丁

  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三条途径。其一,依靠股东自己,尽管这一途径十分软弱无力,但利益所在,广大股东会擦亮眼睛盯住自己的基金;其二,由基金经理人员持股票期权,如方星海在这篇文章里所建议的那样;其三,由中立的第三方监管,此即证监会的职责之一。

  上述三条途径各有弊端。

  小股东散漫而缺乏行动的力量,免费搭车者居多数。按照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必须从小股东当中产生一小群集体行动的既得利益者,由他们领头监督并与基金谈判。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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