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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卖向海外

2001年08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中国这个在亚洲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不良资产市场即将全面对外开放。相关法规正在制定之中

  张文豪

  7月3日,北京召开全国性外资工作会议(上一次这种规模的会议是在1997年底,亚洲金融风暴正烈之时)。总理朱镕基在讲话中提及,要“积极探索外资参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和重组部分不良资产的新途径及其管理办法”。此番讲话,旋即引起了国内外金融业、企业界乃至媒体的注意,许多人将这片言只语理解为外资参与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实际操作性法规即将出台的信号。在此之前,外经贸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已联合起草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和处置的暂行规定》,并上报国务院。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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