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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金功亏一篑、开放基金出台在即

2001年08月20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要推保险定向募集基金,就得先行修改《保险法》。很明显,经过权衡之后的管理层不再寻求在此突破

  李菁

  结果出来了:保险定向募集基金不会出台。

  为了保险定向募集基金的诞生,保险和证券行业内诸多人士做了各种准备。进入炎热的8月,一切准备齐全,婴儿却没有诞生。管理层传来消息,这个提法已被否定。惟一的解释是,组建保险定向募集基金将有违《保险法》。

  199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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