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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路径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李扬在“长安论坛”发言 8月16日
中国利率市场化过程实际早已开始。从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主要是不规范的同业拆借和国债回购。从正规的制度安排看,1993年扩大了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1996年放开同业拆借利率;随后相继放开再贴现利率、国家政策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利率、国债发行招标利率;放宽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并允许保险资金的存款采用协议利率;2000年又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目前需要改革的仅仅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利率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简单地放开利率,应该遵循如下顺序:实体经济部门市场化、金融部门市场化、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可兑换。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发挥资本市场的“脱媒”作用,增加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品种,逐步降低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