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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心部委变法进程

2001年11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张文豪 靳丽萍 朱晓超

  中国本次修法工作本着以下四大原则:(一)统一管理。“统一”是指1.全国所有地区;2.中央和地方;3.所有法律、条例、规则、法令、指令、行政指导、政策和其他措施。(二)透明度。1.只执行公布过的;2.定期以刊物形式公布,在实施前,给公众机会和时间来提出意见;3.建立咨询机构,回答任何人的咨询;(三)司法审查。所有行政行为,都可以提交司法审查。(四)非歧视。包括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方面的考虑。

  以下是其中核心部委的修法情况。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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