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者之轨”系列报道:
(1)深圳:始创三层架构
(2)上海:“婆婆”变“老板”
(3)辽宁:“两委”归一
(4)吉林:权归“决策会议”
在中国2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中,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弊病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开始显现。
长期以来,中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一直呈现分割状态,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能被不同部门分别行使着:财政部行使收益及产权变更管理职能;大企业工委或金融工委行使选择经营者的职能;国家经贸委行使重大投资、技改投资的审批及产业政策的制定、国有企业的破产重组兼并改制等;国家计委则行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职能;劳动部掌管企业工资总额的审批,也就是所谓的出资人对经营者的职能职务待遇管理的职能。此外,按分管职能分工,还有可能涉及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其他政府部门。业内人将这种现象概括为“五龙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