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11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对受“非典”疫情直接影响比较突出的部分行业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内容包括:
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疫情和对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影响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实行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11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对受“非典”疫情直接影响比较突出的部分行业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内容包括:
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疫情和对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影响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实行如下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