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年
“证券市场不良资产”一文的提法混淆了债权和股权的本质区别,以此为基础的关于公平性的讨论导致似是而非的结论,相应的政策建议也不可避免地走入了误区。
何谓不良资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到期偿还本金时,银行贷款或债券就成为不良资产。股票发行者的法律责任和债务人不同,上市公司对股息的支付和股票初始投资的偿还没有做出任何法律上的承诺,股票投资者对此有清楚无误的理解。上市公司不派息,或者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当然会引起投资者的不满,但公司股票不会因此被确定是不良资产。只可能发生不良债务,而不存在“不良股权”。股票无法像不良贷款那样有清晰、准确的法律和技术上(如五级分类法)的定义。既然没有“不良股票”,不良资产的处置又从何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