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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低调开局

2004年01月20日 17:04 来源于 caijing

从《办法》出台之前的躁动到出台后的谨慎,最为核心的原因在于《办法》中形形色色的软约束

  100%的审批通过率
  通行之门终于打开。
  2003年12月29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公告,批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和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进行筹建。其中,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由美国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和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申请设立,拟设在上海;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和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均为外资金融机构,拟设在北京,分别由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和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公司独家出资申请设立。
  上述三家公司倘若能在获得筹建审批后的六个月内顺利落实公司具体操作环节,则会得到银监会的批准开业,成为首批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汽车金融公司。
  如同中国急速增长的汽车市场一样,汽车金融业务的前景也被极度看好。据有关数据,截至2002年末,中国个人汽车信贷金额达945亿多元。预期至2006年,至少有1/3的汽车销售将借助汽车信贷完成。而在经济低迷、人们收入下降的年景,汽车金融信贷公司又可以使得汽车销售的下降不至过大,起到一个“稳压阀”的作用。
  应该说,这一政策突破将为本就炽热的中国汽车市场“火上浇油”。出台之前,业界也曾趋之若鹜,无限憧憬。但《汽车金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之后,却只有这三家汽车金融公司申请筹建,其间落差,让人颇感意外。
  《办法》及其“细则”的出台,可谓艰难。两年以前,即有消息称此一政策正在酝酿之中,可直到2003年10月3日,它才正式诞生。福特汽车信贷公司(下称福特信贷)中国首席代表詹国栋曾在2003年9月的一次演讲中开玩笑说:“人们总跟我说,9月或者10月政策就会出台,我的回答是,我也相信是9月或10月,但不知道是哪年。”
  然而此次由正式申请到批准设立,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其速度令行业观察家们大为惊讶。同样有些出人意表的是,11月底时媒体宣称的“有近20家投资商向银监会表示了申请意向”与事实相去甚远。据北京银监局非银司一工作人员透露,此番正式提交筹建申请的汽车公司事实上只有最终被批准的三家公司,通过率为100%。
    12月初,根据属地原则,美国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和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率先向上海银监局申请合资设立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其后,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和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公司分别向北京银监局提交独资筹建汽车金融公司的申请。
  根据《细则》规定,银监局非银处的工作人员在收到三家公司提交申请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在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银监局对所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达标审核,并上报银监会。12月底,三家报批公司获银监会批准正式筹建。
  “只要申请一个,我们就审核一个,只要各项条件符合《办法》的申报要求,我们就批准其筹建。”北京银监局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银监局在审批的过程中并没有如外界所猜测的带有选择性和倾向性,而报批的公司之间也并不存在名额上的竞争。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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