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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的保与险

2004年02月20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中国政府真的准备好要放弃关闭银行和处置责任人的权力,而由法律来决定吗?
 

  余永桢

  “一年以后,等我做完这件事,你再采访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以独特的方式向本刊记者证实了“这件事”:中国将建立储蓄存款保险制度。

  “这件事”也在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扬处得到了印证:央行金融稳定局正在研究存款保险制度方案,势必建立。

  此前,一份由原央行监管二司牵头,综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英国Maxwell Stamp咨询公司、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建议的报告——《构建中国存款保险体系的若干思考》已上呈国务院。报告声称,“在经济稳定和银行体系稳定的情况下,一个设计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中小存款人的利益,提高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在处理少数银行的倒闭事件中可以发挥重大作用,安全网的功能可以得到有效发挥。”这些建议单位的分报告分别对“存款保险和道德风险”“商业银行风险识别与预警系统”“中国居民储蓄分布状况”“美国、欧盟储蓄保险制度”等进行了研究。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与英国Maxwell Stamp公司所提交的报告更对如何在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出了完整的建议(参见辅文《存款保险制度的可能框架》)。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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