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罪案 > 正文

赵洪彦案未了局

2004年08月05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一起人事组织系统的网状腐败“窝案”隐现黑龙江买官卖官链条

  2004年7月26日,原黑龙江省人事厅厅长、党组书记赵洪彦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判决开始生效,等待他的将是15年的有期徒刑。

  “我们已经发出了执行通知。”牡丹江中级法院刑庭的办案法官高玉喜说。赵洪彦案的一审判决是在2004年7月8日作出的,7月12日公开开庭宣判,赵洪彦当庭表示不上诉。按照正常的程序,牡丹江看守所将直接把赵洪彦交给牡丹江监狱——该监狱同看守所不过一里之遥,俱处于牡丹江市西南城郊的东安区兴隆镇。“他这么大的官员,最后可能还是要送回哈尔滨监狱服刑。”高玉喜分析说。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