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流芳
公共辩论充满风险。言词对抗会演变为肢体冲突;谣言、人身攻击等暗算手法足以毁损任何人的声誉;狂热的受众可能把辩论引向一场昏天黑地的大混战。然而,于10月13日进入尾声的三场2004年美国总统候选人辩论,虽然不乏唇枪舌剑的观点交锋和有节制的互相攻击,却在整体上表现出鲜明的秩序和高超的政治手段。
诚然,美国舆论对总统候选人辩论的分歧早已超过了辩论本身:有人说,双方都是按照舞台艺术的套路在比赛时尚、个人魅力、口才、发型和服饰,以争抢坐在电视机前面的观众;有人说,公共政策是一个不断试错和纠错的过程,辩论虽然不能保证避免错误,但能减少出错,及时纠错⋯⋯ 但是,不管辩论究竟有无实质意义,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在公众面前进行争辩,而又没有引发骚乱、仇恨、诉讼和丑闻,这本身蕴涵着一些值得考究的道理。除了法治,辩论规则也许是双方愿意一起辩论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