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政经 > 正文

《物权法》:突破和缺憾

2004年11月01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制定《物权法》同时也是考验国家法律政策对个人财富进取心的态度
 

  段宏庆

  2004年10月2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京举行。作为民法草案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法(草案)》被再次提请审议。

  时下的中国,几乎社会经济生活中诸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如国企改革、土地管理、房屋拆迁、物业纠纷等等,无不涉及产权关系的明确、权利人财产权益的保护。今年3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突破性条款被写入宪法,但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原则性规定只有通过部门法律的具体规定来实现。这一重任责无旁贷地将主要由《物权法》来承担。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