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罪案 > 正文

刘方仁系列案落幕

2004年12月13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五天之内,易阳案二审宣判、刘志远案一审审结,轰动一时的前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系列案件基本尘埃落定
 

  吴小亮

  12月8日上午,地处云贵高原的遵义城难得阳光明媚。刘志远在长达一年的羁押后,终于获知了自己的命运。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人刘志远作出一审宣判:刘志远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100万元。

  五天前,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的儿媳易阳受贿一案也终审落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终审判处易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两起案件先后审结,宣告曾轰动一时的前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系列案件尘埃落定(参见本刊2004年7月5日号“详解刘方仁案”)。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