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亮
12月8日上午,地处云贵高原的遵义城难得阳光明媚。刘志远在长达一年的羁押后,终于获知了自己的命运。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人刘志远作出一审宣判:刘志远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100万元。
五天前,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的儿媳易阳受贿一案也终审落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终审判处易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两起案件先后审结,宣告曾轰动一时的前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系列案件尘埃落定(参见本刊2004年7月5日号“详解刘方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