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南海华光系列案审判拉开序幕
叶逗逗
南海“华光案”近日陆续进入审判程序。2005年1月17日,此案的核心人物——冯明昌站到了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佛山检察院指控冯明昌涉嫌诈骗银行贷款罪、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三项罪名。公诉书称冯明昌把停止经营多年的“空壳公司”华光集团虚构成一个业绩辉煌,年营业额30多亿元、利润3亿元的公司,至案发止,华光集团在七家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00笔共25.86亿元。获得贷款资金后,冯明昌将部分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海外进行所谓股权投资,造成巨额银行资金无法追回。至于“行贿罪”,公诉人指控冯明昌对银行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人员个人行贿,款项多达3000万元,以及利用所谓银行贷款的“利息差”,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行贿4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