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制度化面临考验
(2005年第2期《“环评法”不是摆设》)
这一回的“环保风暴”来势凶猛。环保部门一改往日温文尔雅形象,重拳出击,雷厉风行。“风暴”固然可以荡涤违法、违规乃至腐败之弊,但“痛快”之后,如何继续前行?有人说,要从风暴中来,到制度中去。这应是正确的方向。
这次“环保风暴”是在新一轮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爆发的。由此有专家认为,这不是简单的环保执法,而应视做宏观调控政策的明显转型,即“国家相应政策将从依靠政府行政调控进行变革的时代,过渡到从法制和技术层面重构秩序的时代”。
若真如此,这将是一件相当令人遗憾的事情。因为从治理的角度讲,中国的宏观调控是波浪式前进的政策之治,而环保执法是水平式前进的法律之治;前者依据经济形势相机而变,没有定数,后者则遵循法律的逻辑,前后一致。如果后者要配合前者,那么,这与法治的根本精神是相违背的,执法过程也就难以稳定下来沉淀为制度。
制度建设不是件容易的事,不是颁布了一些法律文本就可以了事的。特别是在我们的政治经验中,“运动式”的治理方式还遗患未消,制度化努力要经受种种严峻的考验。
北京 钱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