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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行止
由167国签署的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第一个具国际法约束力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于2月底起在其中57国生效。其余各国(包括美国)或未呈国会批准,或在国会受阻挠,或根本未提上政府议程。非常明显,这些国家的烟草商游说团体对政党的长期捐款,令其“说服力”十足。
有关公约也未在中国生效,但似与既得利益者的“游说”无关。“中国烟民数达3.2亿……,烟草业税收占全国总税收十分之一”,一旦雷厉风行戒烟,会令卷烟厂关门,导致大量失业,政府毋须“游说”便暂不立法执行《公约》,如此便不必落实其规定的细则——在烟包印上比“吸烟足以致癌”更恐怖的字眼及图片,完全禁绝卷烟广告,禁止烟草公司赞助任何公开活动。至于《公约》规定要提高烟草税及以更严厉手段打击卷烟走私活动,足以增加政府税入,相信所有政府都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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