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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案”六主犯获刑

2005年05月02日 19:15 来源于 caijing
在一个私营企业主和数十名官员共同参与的这场巨大冒险中,双方的深层诉求是什么?各自又获得了什么?

  叶逗逗 龙雪晴

  4月20日,天气骤热,“华光案”的三名律师不约而同赶至广东佛山市看守所,会见被关押在这里的三名当事人。

  这三名当事人分别是前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下称华光公司)董事长冯明昌、前南海市财政局局长何伟林及前工商银行南海支行(下称南海工行)行长林裕行。就在两天前的4月18日,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冯、何二人无期徒刑,而林则被判处死缓。

  当天,与上述三人同庭听候宣判的还有前南海财政局局长孙伯宽、前南海工行副行长林进庭,二人分别被判无期和20年徒刑。佛山而外,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前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副行长叶家声于同日被判12年徒刑。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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