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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的“王志东危机”及其制度背景

2005年05月08日 09:55 来源于 caijing
  可以肯定地说,2001年6月1日,当新浪董事会以一票弃权、四票赞同免去王志东的CEO及董事职务的时候,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项决定会在数周后爆发为王志东与公司的公开对抗!
  对抗的表面原因有些可笑,王志东在沉默三周之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声明他并没有主动辞职,而且怀疑董事会对他解职的正当性;对抗的实质让人惊怵,王志东身穿新浪员工的服装,重申他在新浪的ICP实体新浪互联公司的法人代表地位,顽强地到新浪“上班”,清晰地暗示了自己的对抗着力所在。由是,将新浪目前面临的前CEO挑战称为“王志东危机”,应当是并不为过的。
  其实,一家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发生冲突并不少见。如果矛盾发展到可以调和的程度而且董事会多数意见一致,我们以往在这个世界上看到或听过的情形无非是两种,一是CEO主动或被迫辞职,二是董事会正式将CEO解职。被迫去职的CEO当然会觉得情绪不平,但通常只有接受现状,将来再另寻高就。董事会若有错误也只能让历史去证明。CEO想报复泄愤是不大可能的,一是事先的雇佣协议必然有相应的条款约束,法律无情;二是CEO还要在经理市场或其他社会继续发展,信誉至上。
  当然还会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CEO走了,他的管理团队也觉得不安心,CFO、COO或是其他关键性人物先后走掉。这会给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或大或不很大的影响,使新的管理层难堪,使董事会遗憾,CEO或同情CEO的人多少会有点快意。但CEO本人,按事先的约定,也不可以直接组织这样的事情。市场环境中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确保了董事会“请神容易送神难”的事情不易发生。
  新浪同样是一家国际公司,而王志东的情况可谓绝无仅有。和其他去职CEO一样,他以往的荣誉地位,以及他在公司的并不很多的股份,都不可能构成在下台之后继续与董事会对抗的实力,新浪高层亦无一人随他离去;然而,与其他CEO很不相同的是,王志东拥有一种特殊的地位,他在法律的意义上以70%的权益和法人代表身份握有新浪的命脉——新浪互联公司,这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业内人士都知道,新浪在NASTAQ上市时不得不将经营中国ICP业务的新浪互联公司置于王志东(还有汪延)名下,主要是对中国现行监管制度的一种聪明迂回。这是中国互联网业在现有监管框架下艰难寻找到的一条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小道,亦是关系新浪网乃至中国海外上市的互联网公司的生死线。然而,正是这种扭曲安排,使失意中的王志东得以获取——或以为获取——本来并不具有的与新浪董事会较量的砝码。权力的失衡由此发生。
  新浪本来是中国互联网公司中一家国际资本进入比较早、管理转型完成比较好的企业,而上市前的不得已迂回“重组”,竟成了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隐性漏洞。考虑到国际投资者的敏感度,新浪上市招股书曾对有关新浪互联公司的安排可能增强“王志东的管理层地位或者赋予他以某种价值"有所警示,公司对王志东的雇佣补充协议也明确规定他不再是公司雇员时必须“以账面净资产值转让”所持新浪互联股份,但警示和修补都不能从根本上弥补制度扭曲的缺憾。目前国内各种舆论在王志东与新浪董事会的对立面前议论纷纷,很有一种看法公开主张或暗中鼓励王志东不顾“玉石俱焚”后果一拼到底,就很可说明已有制度安排所暗含的杀伤力(参见本期封面文章)。
  当然,从目前形势看,新浪的“王志东危机”绝不是不能化解的。放开王志东个人想法可能的变化不谈,主要是自去年3月新浪上市以来,中国互联网业的经营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是中国入世在即,电信开放已经势在必行;一方面是互联网业“过冬”,供需关系面临新的调整。新的情况决定了互联网业的监管不至偏紧而有可能偏松,新浪互联公司因之不会由于持有的ICP牌照和新闻播发权而在易主时过分政策敏感;纵易主不成或过于耗时,新浪也完全可能另辟他途获得所需牌照。眼前的危机固然给新浪、给同类互联网公司的发展罩上了阴影,但走出阴影应当不会太艰难和太漫长。
  重要的还是从已有的危机中学习。新浪的案例相当难得,投资人、企业家还是监管部门各方均可从中悟出许多。积极的结局应当是在吸引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一种合力,推动建立中国互联网业成长的良好制度环境。那正是迎接互联网业春天所需要的制度环境。■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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