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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信托之觞

2005年08月22日 20:23 来源于 caijing
第二个“德隆系”金融机构将走上刑事被告席

  曹海丽

  继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德恒证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于月余前在重庆开庭审理后,总部位于银川市的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伊斯兰信托)已成为第二家走上被告席的“德隆系”金融机构。

  本刊获悉,由宁夏自治区公安厅侦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移送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伊斯兰信托及其九名高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两个月前移送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表示目前还没有确定开庭时间。

  对照这两宗案例,几乎如出一辙;除所定罪名完全相同,被告也由单位和自然人共同组成。但有关律师指出,这两宗定性一致的案件在犯罪主体的法律性质上,存在着基本差异。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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