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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体制改革“新瓶旧酒”

2005年09月19日 17:57 来源于 caijing
投资体制改革时逾一年,企业投资自主权扩大、行政权力放弃配置资源等目标并未如期望而至

  张宇哲

  华睿投资集团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民营电力企业,最近正在为上一个水电项目奔忙。负责项目的一位经理告诉记者:“原来实行审批制要经过三道程序,现在改行‘核准制’,只是把三道合成了一道。立项前期要花的钱更多了,项目上马的不确定性反而增加,企业承担的风险更大了。”

  国务院去年7月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后,投资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从过去实行十余年的行政审批制走向核准制和备案制。具体操作中,依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制定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对目录内的项目,企业投资建设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逐项审批诸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工报告等;对《目录》外的项目,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即可。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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