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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无股改收购

2005年11月14日 12:04 来源于 caijing
作为国内首个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要约收购案例,中石油开创了私有化上市公司的先河。然而由于股改因素涉入,这一原本正常的产业整合战略备受争议

  李箐 吴小亮

  10月3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0857.HK,下称中石油)发布公告,拟出资61.5亿元,要约收购旗下三家上市公司——吉林化工(000618.SZ/0368.HK)、锦州石化(000763.SZ)和辽河油田(000817.SZ),进而终止三公司的上市地位。

  次日,同时复牌的三家公司在大市低迷的情况下均逆市飘红,要约收购溢价幅度较高的辽河油田,开盘即以8.15元牢牢封住涨停;锦州石化报收4.2元,涨幅8.81%,居深市涨幅排行榜第二位;溢价最低的吉林化工亦有不错表现,收盘价5.12元,涨幅2.8%。受此影响,中石化旗下的多家上市公司也不约而同出现上涨。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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