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洋
中国传统上是一个道德社会,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就必然成为一个合意的社会。道德是个人的自觉行动,是对自我的戒律,但在社会治理方面,它的应用范围多限于基层小型“熟人社会”。中国社会历来是一个非常分散的社会,基层组织往上就是皇权,少有中间过渡,这样分散的社会治理结构正好有利于道德发挥作用。
然而,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现代化和全球化把我们带入了一个“生人社会”,它的特点是高流动性和陌生性。在这样的社会里,道德的作用就大打折扣,因为没有人对违规行为实施惩罚,道德赖以存在的许多社会结构和背景知识都瓦解了。此时,我们需要新的行为规则来协调人们之间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