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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财政体制之弊

2006年04月17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执行款进法院,给法院人员“监守自盗”和法院“雁过拔毛”创造了可能性

  叶逗逗

  天津海事法院原会计程伟,一个普通的财务人员,竟然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累计挪用资金上亿元;案发后,更是牵连出若干参与违法犯法的银行职员、接受贿赂而徇私枉法的司法人员等。其涉案金额之大,案件性质之恶劣,堪称1949年以来司法系统内部经济犯罪之首。

  该案亦折射出中国法院财政体制上存在巨大缺陷,昭示出对该体制进行规范和改革,已是刻不容缓。

  诉讼费沿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的各级法院几乎完全依靠各级财政拨款维持运行。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案件迅速激增,法院各项经费支出不断增长,有限的财政拨款越发捉襟见肘。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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