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岩
2006年5月31日,河南省高级法院下达了一份民事裁定书,中止了自家在2005年3月22日作出的一个民事终审判决,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
引发再审的这起民事纠纷,缘于100亩国有划拨土地的转让协议。当事双方都是国有企业:隶属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的郑州中储物资流通中心(下称郑州中储)和河南郑州中原国家粮食储备库(下称中原粮库)互为原告、被告,从2003年6月进入司法程序后,至今在郑州市中级法院与河南省高级法院四次开庭,产生了三份截然不同的民事判决,纠纷仍然未得到最终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