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红晓
9月5日晚间,“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份标为“国发〔2006〕31号”的文件(下称“31号文”),由于涉及农地转用审批权下放、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土地出让金预算管理、耕地保护“省长负责制”等诸多政策变化,一时间引发热切关注。
分析人士指出,这是2004年“国发28号文”后,中国政府为实施新的宏观调控而出台的“最严厉的土地政策文件”;其对宏观经济和地方政府的影响非同小可,甚至可能超过“国发28号文”,成为新一轮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