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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象征的县长“灭门”案

2006年12月11日 11:51 来源于 caijing
面对目前暴力泛化的趋势,我们有必要重温德国公法学巨匠耶利内克曾经提出的两个著名命题:曰“犯罪是社会的产物”;曰“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季卫东

  又是一起喋血官场的恶性事件——2006年11月27日,贵州省兴仁县县长文建刚在兴义市家中惨遭砍杀,亲属老少四人以及家中一名保姆也同时罹难。事件发生后不到一周,负责侦查的公安部门就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曹辉,并根据其自供,初步作出劫财害命的定性判断,并宣告破案。

  但围绕这桩丧尽仁义、意在灭门的血案,各种猜测和质疑余波荡漾、远未平息。

  对作案者的动机,迄今为止主要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分析意见——被害人亲友以及一些读者认为仇杀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文建刚生前曾在事故问责的压力下,采取强硬措施整治违规小煤矿,给业主造成巨额损失,也断了很多人的财路和生路,早就接到过以死威胁的恐吓信。何况从现场勘验和传闻证据中,或多或少也能找出些许与既得利益集团报复联系起来的蛛丝马迹。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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