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卫东
从今年1月1日起,死刑核准权彻底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有关当局特别强调这是贯彻“少杀、慎杀”原则的需要。但在去年岁末,有些地方匆忙赶在时限之前确定死刑判决并立即执行,显得既不“少”也不“慎”,引起舆论界的错愕、质问以及指责。
以最大的善意进行推测,或许各省高级法院刑庭是要清算旧账,免得烫手山芋接二连三滚进新盘子里,让最高法院重掌生杀复核权的法官们措手不及。但即使这样的分忧假设可以成立,也在不经意之间揭露了一个问题:目前的死刑案件偏多,与国际人权公约关于严格限制死刑的原则有所违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