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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两法”终结

2007年03月05日 12:46 来源于 caijing
“两税合并”拉锯十多年终成“正果”:在总体原则上求共识,一些具体问题顾及政策连续性
 

  王长勇

  历经十几年的讨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改革行将完成。新《企业所得税法》获得人大通过已无悬念。本届政府始于2003年的新一轮税制改革,至此终修得一份正果。

  两税合并后,内资、外资企业适用同一税率,确定为25%。为扶持小企业的发展,并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

  本刊记者得知,2007年春节前,距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还有一个多月,人大代表们便拿到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为使这部文件顺利通过审议,全国人大、财政部、国税总局及国务院法制办派员分赴各地,对新法内容进行宣讲说明。对各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也同步展开。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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