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波
在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历程中,今年4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可以看做是决策层为此“定调”的一次重要会议。
这次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方案,确定今年将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一两个市,进行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参见本刊2007年第8期“‘城镇居民医保’启幕”)。
试点的方向相当明确,但方案的细节需要斟酌。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居民医保试点与城市弱势群体关系更为密切,决策层的态度也更为谨慎,并针对试点方案提出了若干耐人寻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