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宁 苏丹丹 季敏华
2007年5月18日,一个普通的周五。上证综指正在4000点之上胶着缠绵;中国人民银行即将“三管齐下”,宣布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扩大人民币汇率每日波幅。
也在这一天,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们见证了中国保险业又一个第一例——中国保监会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新华人寿,中国第四大寿险公司,尴尬地处于这个“第一例”的核心。
本刊获悉,新华人寿的15家股东收到来自中国保监会的一则书面通知。通知称,将动用保险保障基金,购买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新华人寿的股权。这三家股东分别持有新华人寿10%、7.51%和5.02%的股权,合计持有22.53%股权,共2.7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