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汉唐证券第一大股东状告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一案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的日子。当天本刊记者获悉,深圳中院宣布,“证据交换暂时延期,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其理由是“原告提出调取证据的要求还在研究中”。该案本来预定于7月25日正式开庭审理。
“我不认为此案会顺利开庭。”接近监管当局的一位知情者对本刊记者表示。
5月18日,原汉唐证券第一大股东润达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润达)控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信达)侵吞汉唐证券资产,该案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是第一起证券公司股东状告托管人的案件在法院系统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