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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的公平悖论

2007年09月17日 21:40 来源于 caijing
无论彭宇案的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判决书显示审判人员在运用推理技术时不仅犯有低级错误,还碰到了一个“公平责任”并不公平的道德悖论

 

  南京公交车站发生的一起极小的民事纠纷,缠讼近十个月,且在全国掀起惊天动地的舆论风暴。此类“蝴蝶效应”反复出现,暗示中国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已呈现浑沌状态——任何细微变化都可能导致完全出乎意料的严重后果。而警察与法官之间的关系成为凝视、质疑的焦点,似乎也投下了国家秩序危机的阴影。

  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让被告彭宇稀里糊涂地与跌伤的原告就损害额来个四六分成。审案人员认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 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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