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杂志 > 钩沉 > 分类 > 评论 > 正文

以法治指数为鉴

2007年10月15日 21:53 来源于 caijing
法治在中国具有紧迫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造成制度改革停滞的主要原因在于“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季卫东

  中国长期实施经济计划制度,近年来又按照社会系统工程的思路在各领域推行目标管理模式,例如检查审判质量的一系列标准。因此人们对拟订指标的作业并不陌生。但是,要在全球范围内确定关于“法治(Rule of Law)”的具体指数,并在2008年“世界正义工程(The World Justice Project,简称WJP)”的全球会议上正式颁布,作为进行国际比较和评价的尺度,还属于前所未有的创举,很值得关注。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