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秀 明叔亮
今年上半年以来,关于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问题的争议日趋激烈;而随着近些年“中国概念股”的高涨,海外上市国企授予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增值效应早已凸显。较之单纯的薪酬机制,股权激励的市场化特征与国企管理体制之间的张力更为巨大。
本刊记者获悉,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国资委,正在酝酿新的补充规定,试图“从严从紧”,“堵住(期权)漏洞”——除了要求企业为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相应业绩约束,还设定了股权激励收入封顶上限,即国企高管的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收入不得超过授予时年度薪酬总水平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