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哲 张曼
交易所市场终于如愿以偿。在商业银行于1997年集体离开交易所市场11年之后,深沪两地的证券交易所终于再次获得了迎接商业银行这一债市最大的机构投资群体的新机会。
1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金融30条”),明确提出“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
本刊记者获知,这是中国证监会经过较长时间运作后获得的政策突破,亦被视为促进交易所债市大发展的关键性举措,解决了困扰交易所已久的机构投资者匮乏的问题,也向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互联互通”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