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丹 徐超
2008年12月5日,由民政部主办的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在人民大会堂正式颁奖。
颁奖前夕,一个突发事件使得这个奖项风云变幻:已经入选的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在内的六家烟草企业的名字,在最后时刻被民政部剔除。
之所以有此变局,是因为世界卫生组织(WHO)、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以及中国控烟协会的明确反对。
这几个机构的理由是:早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就明确禁止在五种媒体(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上和四类公共场合(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发布烟草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