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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业“隐形攻势”

2009年01月05日 19:17 来源于 caijing
中国早在1995年就正式禁止烟草广告,但通过慈善、赞助乃至影视作品,变相的烟草广告无所不在。到2011年,这一切会了结吗?

  张瑞丹 徐超

  2008年12月5日,由民政部主办的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在人民大会堂正式颁奖。

  颁奖前夕,一个突发事件使得这个奖项风云变幻:已经入选的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在内的六家烟草企业的名字,在最后时刻被民政部剔除。

  之所以有此变局,是因为世界卫生组织(WHO)、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以及中国控烟协会的明确反对。

  这几个机构的理由是:早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就明确禁止在五种媒体(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上和四类公共场合(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发布烟草广告。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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