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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案犯领刑

2009年02月02日 14:09 来源于 caijing
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该罪名的最高法定刑——无期徒刑

  1月22日,新年后的第一波寒潮袭击了中国大部分地区。地处华北腹地的石家庄市,在一场大风之后,降温超过10摄氏度。

  冒着瑟瑟寒风,很多人在这天赶到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下午2时起,“毒奶粉”刑事系列案中的四起将开庭宣判,其中包括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上午,就陆续有媒体记者和受害者家属聚集在法院门前。法警在法院门前逾百米的马路上摆放了路障,拉起警戒线。

  下午3时许,法院终于宣布了对田文华等原三鹿企业高管的判决结果:田文华和三鹿集团原副总经理王玉良、三鹿集团原副总经理杭志奇和三鹿集团原原奶事业部经理吴聚生,皆被认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468.7411万元;王玉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378.04万元;杭志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90.7011万元;吴聚生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4674万元。三鹿集团也因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处罚金4937.4822万元。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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