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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英案原委

罗洁琪 于宁
2009年03月02日 22:06
一审被判极刑,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正在秦城监狱等待生死攸关的二审开庭

  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李培英在受查近两年后,日前被山东济南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极刑——“死刑立即执行”。

  2月10日,一审判决结果公布,法院认定李培英犯有受贿罪和贪污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索贿情节,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贪污罪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贪污赃款已全部退缴,对其判决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最后,一审法院对李培英予以两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本刊记者了解,现年58岁的李培英于2007年6月被“双规”,2008年2月4日被正式逮捕。该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济南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两次延长办案期限半个月,两次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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