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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高案余波

2009年03月16日 22:43 来源于 caijing
三年前黄金高案的余波,凸显中国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中的许多法律空白,充分展示出财产刑执行与私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之间的矛盾

  秦旭东 罗洁琪

  距2月27日召开的听证会已过去半个月,54岁的福建莆田妇女黄秀珠及其亲属,仍在忐忑中等待福建南平中级法院(下称南平中院)的裁决。该裁决将决定,他们主张产权的三处房产,是否将会被视为原福建省连江县县委书记黄金高的个人财产而被法院没收。

  黄秀珠是黄金高的前妻,二人于1977年在莆田结婚并育有子女。但早在1991年即离婚。

  十余年后,黄金高于2004年投书人民网,揭露福建一起难以深入查处的腐败案件而闻名全国,被称为“防弹背心书记”;但随后被福建官方定性为“不讲政治,不讲大局”;后又在当年底因涉嫌腐败,被福建纪检部门“双规”。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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