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
固定资产投资资本金比例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自5月25日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其中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