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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股市崩溃期间公司治理失败了吗? 以标准普尔500指数为例

来源于 《比较》 2009年第6期 出版日期 2009年12月01日
Did Corporate Governance'Fail' During the 2008 Stock Market Meltdown? The Case of the S&P 500
出版日期 2009-12-01
本文见《比较》2009年第6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布莱恩·谢芬斯
 

一、引言

  美国公司在2008年经历了大萧条以来严重的金融动荡。股价年度跌幅创下1930年代以来的最高纪录。蓝筹股华尔街投行被低价出售(如贝尔斯登)、破产(如雷曼兄弟)或被迫转型为商业银行(高盛、JP摩根)。商业银行被迫接受政府援助计划,但行业翘楚,如华盛顿互助银行和美联银行已不复存在。

  2008年股市危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尽管过去数十年里美国加强了公司治理建设,重新确立了提高股东价值的导向。20世纪即将结束时,股权的日益机构化使价格导向型投资者不再像典型的个人股东那样对公司事务漠不关心。董事会逐渐被独立董事统治,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被内部人俘获。管理层薪酬更加以激励为导向,预示着为股东带来好消息的管理层自己也会收入颇丰。2000年代初期曝光的公司丑闻暴露了管理层问责性方面的缺陷,立法立刻作出回应,通过了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但该法试图加强现有公司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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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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