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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案细节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25日
总额510万元人民币的受贿、贪污款究竟如何构成?数字背后是怎样的一条司法腐败链?
出版日期 2010-01-2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和岩
 

  听到“无期徒刑”四个字的瞬间,黄松有脸上浮现出一丝惊愕的神情。

  1月19日早晨,河北廊坊冬雨潇潇。黄松有,这位前最高法院副院长、学者型大法官,在被告席上聆听了宣判。这是中国1949年以来,因涉嫌贪腐被查处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

  廊坊市中级法院判决称,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担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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