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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金融合作上轨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25日
备忘录生效只是两岸金融业彼此开放的第一步,更多的工作还留待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谈判
出版日期 2010-01-2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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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徐和谦 发自台北

  1月16日,是两岸金融监理合作谅解备忘录(MOU)生效的日子。而MOU也是两岸金融市场在阻隔60年后,在金融合作方面搭起的第一座桥。

  根据2009年11月16日两岸金融业主管部门签署的三项金融行业MOU,两岸官方针对各自金融业者赴对岸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对方业者等行为,达成了应相互征求意见、取得彼此同意的共识。此外,双方也就进行有效控制监管、允许现场检查、相互交换监管信息、危机处置、保密措施等层面,确立了合作意向。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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