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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求解物业税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0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3月08日
开征物业税的初衷是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增加地方财政的经常性收入,不在解决房价上涨过快
出版日期 2010-03-0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0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杨卫华
 

  “房价”是今天人们谈论最多的话题。近年来,中国各地房价普遍上涨,有些地区涨幅如脱缰的野马。高房价使不少买房者成为“房奴”,与之相伴的高房租则令大多数无力购房者只能“蜗居”,成为“蚁族”。

  高房价已经严重制约着人们的消费,影响着百姓的生活、妨碍社会的安定。人们期望政府通过各种手段调控房价,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后,随着房价的上涨,人们对物业税的期望不断增大,对开征物业税的争论也日益增多。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有人认为,它可以降低房价;有人提出,它会推高房价;有人则认为,它与房价无关。辨析物业税的性质与作用,有助于为切实推行物业税铺平道路。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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