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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借“箭”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3月15日
中石油联合壳牌收购澳大利亚最大煤层气生产商Arrow能源公司,复制资源国、市场和跨国能源公司三结合模式
出版日期 2010-03-1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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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陈竹

  3月8日,大洋彼岸传来消息,中石油与壳牌计划联手出价32.6亿澳元(约合203亿元人民币),收购澳大利亚最大的煤层气生产商Arrow能源公司(Arrow Energy)的国内业务。

  根据Arrow能源当日清晨发布的公告,壳牌和中石油的出价为32.6亿澳元现金,合每股4.45澳元,较Arrow能源上周五收盘价3.48澳元溢价28%。此外,这一收购将不包括Arrow能源的国际业务,意味着Arrow能源的现有股东在收购完成后仍拥有相应股数的Arrow国际业务资产。这部分资产作价大约在4亿至5亿澳元。公告一经发布,Arrow能源股价飙升,大涨47%,收于5.11澳元高位。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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