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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首富”贿选人大代表案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3月15日
那些位居选举程序链条上的部门,本是汇集民意的渠道,却成为候选人重金突破的对象
出版日期 2010-03-1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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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贺信 实习记者 高玉

  3月5日,近3000名全国人大表带齐聚北京,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此前一天的3月4日上午,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因卷入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系列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将叶树养案和杨成勇联系起来的关键人物,是原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思宜。叶树养“落马”后,供述收受朱思宜贿赂;朱则供出韶关市党委、人大、政协以及司法系统内的多名官员,接受其贿赂后,为他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提供帮助。为参选人大代表,朱思宜的确花了不少钱。这位在广东韶关地区经销煤炭的民企老板,于2008年1月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当年10月即因涉嫌犯罪被中止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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