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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防“鼠”新策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5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4月12日
基金从业人员亲属投资需报备,但这一开正路、堵邪门的新政遇到操作难题
出版日期 2010-04-1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张冰
 

  3月下旬,一份由中国证监会起草的《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传真至各基金管理公司。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基金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从事股票投资之前需要向基金公司上报,同时还需要在指定的证券公司开户,而此前的有关规定则只要求从业人员亲属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并不得有利害冲突。

  这份短短三页,只有13条内容的《指导意见》在业内传开后,引发一场轩然大波,有基金经理甚至表示:“要是真的这样执行,我就不干了。”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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