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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精英如何炼成?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0年第6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6月01日
综合性大学法学院的教育目标应该及时调整,在确保学术空间的前提下,逐步把重点转移到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方面
出版日期 2010-06-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0年第6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季卫东
 

  中国社会经过30余年改革开放的摸索,建立“法治社会”已经是不争的共识,但如何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其路径选择仍然迷惘。

  而随着“依法治国”“法治政府”等概念的深入人心,法学也继经济学之后逐渐成为社会显学,中国的法学教育也在近十余年来经历了“大跃进”式的发展,各大学、学院纷纷开设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人数急剧攀升。但与此形成的尴尬却是,连续数年来,法学毕业生的就业率均在末位徘徊。

  如果说教育是一个国家未来发展的基础,那么,法学教育则可以视为一国实现法治的基础。而目前中国法学教育的矛盾与尴尬,也正暗合了当下中国法治前景混沌的构图。由此诸多有识之士,也将中国法学教育改革视作中国法治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有关中国法学教育的转型,在近年也逐渐成为热点。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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